路桥总部大厦外墙清洗及地面石材养护服务采购-二次采购
评审成交候选人公示
公示开始时间:2024年12月17日09时00分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12月20日09时00分
路桥总部大厦外墙清洗及地面石材养护服务采购-二次
采购(采购编码:LQGC-2024-FW15518-2)已完成评审,现将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评审情况
(一)成交候选人基本情况
序号 |
采购内容 |
成交候选人排序 |
成交候选人名称 |
报价(元) |
备注 |
1 |
路桥总部大厦 外墙清洗及地 面石材养护服 务采购-二次 采购 |
1 |
******有限公司 |
158477.36 |
|
2 |
******有限公司 |
226558.98 |
|
||
3 |
******有限公司 |
227241.42 |
|
(二)被否决响应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序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否决原因 |
/ |
/ |
/ |
/ |
二、发布公示的媒介
******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上发布。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一)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有限公司
递交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平乐大道 21 号广西路桥总部大厦7楼727合同成本部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771-2569477
电子邮箱:******1@qq.com
(二)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是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各报价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响应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材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三)失信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投诉他人的,将按******有限公司劳务供应商注册与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予以处理。
四、监督部门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监督机构联系电话:******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平乐大道 21 号广西路桥总部大厦7楼727合同成本部
联系人:
1.电子招采平台客服电话:******
2.采购人联系电话:杨女士 ******
******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