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6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广西水利工程勘察设计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南宁市青秀区青龙江治理工程前期工作勘察设计更正公告(二) 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南宁市青秀区青龙江治理工程前期工作勘察设计 二、项目招标编号:E************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15日 四、更正内容: (一)原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1)- 信誉、荣誉的“2.投标人获得省/厅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同级相关行业学会(协会)颁发的水利优秀勘察设计奖,每项得4.5分,本项满分9分。”修改为“2.投标人获得省/厅级及以上水利行业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行业学会(协会)颁发的水利优秀勘察设计奖,每项得4.5分,本项满分9分。” (二)原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1)- 项目负责人资历和业绩的“曾获得省/厅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同级相关行业学会(协会)颁发的水利优秀勘察设计奖的”。修改为“曾获得省/厅级及以上水利行业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行业学会(协会)颁发的水利优秀勘察设计奖的。” (三)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原为“2025年11月07日09时30分”现延期至“2025年11月24日09时30分”。 请各投标人按以上澄清内容执行,其他内容不变! 五、发布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农村局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68号 邮编:530022 联系人:陆兆文 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集团大厦6楼 邮编:530201 联系人:黄丽杰、梁俏英 电话:****** 传真:****** E-mail:****** 网址: 交易服务部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水利局 监督电话:******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___ (盖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___ (签字) 2025年11月6日 |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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