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报体育用品及器材制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体育用品及器材制造项目
建设地点:南宁市吴圩镇平安路104号厂房
******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租赁厂房总建筑面积合计为1500平方米,厂房内设置有原料区、原料混合搅拌区、注******办公室。年产台球球子6万盒。
联系人:潘诗燕
联系电话:******
公示时间:2024年9月3日-2024年10月8日
作者(182****1711,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4-09-03 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