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有限公司2024年12月南宁市混凝土招标采购补遗书01号
各投标人:
广西中交一公局混凝土有限公2024年12月南宁市混凝土招标采购,招标编号为:FA******172,现补遗如下:
1. 包件2中关于支付时间的要求:“在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各项资料齐全,并经甲方项目经理签认后送甲方财务部入账的前提下,甲方三个月向乙方支付当期结算货款总额的65% ,剩余32 %计入后续欠款中,在上次支付3个月内完成支付,以此类推。剩余3%的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在全部供货完成供应且试验室检测合格后满 3 个月无质量问题后 30 天内无息支付。”修改为“90日内,在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各项资料齐全,并经甲方项目经理签认后送甲方财务部入账的前提下,甲方向乙方支付结算货款总额的百分之70%,剩余27%计入后续欠款中,并在上次支付完成后的2个月内完成支付,以此类推。剩余3%的货款在全部供货完成供应且试验室检测合格后满3个月无质量问题后30天内无息支付。”
2. 包件1、2中关于付款方式的要求:“使用供应链金融等金融产品支付:100%******银行转账/供应链金融等金融产品(包括且不限于一年期金融票据产品)支付,贴息费由中标单位承担。”
3. 由于修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考虑到各供应修改投标文件需要时间等原因,现将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2024年12月31 日 17:00 时。
按上述情况进行调整,并按调整后的要求执行。请收悉!
******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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