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有限公司锅炉变更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锅炉变更项目
项目地点: 南宁市吴圩镇吴圩社区美志坡
******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 项目由原有1台6t/h燃生物质锅炉变更为一台12t/h燃生物质导热油炉。
公示时间: 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1月12日(20个工作日)
邮箱: ******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晋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