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2024-YAYK-G1001(招标文件编号:2024-YAYK-G1001)
二、项目名称:某单位油罐换底及配套整修改造工程【重新招标】
三、中标(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平乐大道19号广西建工大厦2号楼第20-23层
中标(成交)金额:3042.******(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工程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 |
1 | ******有限公司 | 某单位油罐换底及配套整修改造工程【重新招标】 | 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270日历天 | 徐辉海 | 桂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牛宏民、李兴海、孙振芳、张鹏礼、章克凌、侯建国、郑嘉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收费标准的50%收取,以中标(成交)价为准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6.848616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无效投标情况:
******有限公司投标报价文件(投标函除外)无造价人员签字并盖专用章,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1项的“投标报价文件签字盖章”条款,形式评审不合格。
******有限公司授权委托人签字日期不在授权时间范围内,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1项的“投标函签字盖章”条款,形式评审不合格。
******有限公司授权委托人签字日期不在授权时间范围内,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1项的“投标函签字盖章”条款,形式评审不合格。
******事务所的营业执照、无审计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提供的2020-2023年审计报告中审计会计师盖的不是执业印章,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2项的“财务状况”条款,资格性评审不合格。
******有限公司所提供的业绩中无验收资料,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2项的“类似项目业绩”条款,资格性评审不合格。
******事务所的营业执照******事务所的营业执照、无审计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无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且未提供说明,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2项的“财务状况”条款,资格性评审不合格。
******有限公司未提供2022年审计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2项的“财务状况”条款,资格性评审不合格。
******有限公司所提供的业绩中无验收资料,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2项的“类似项目业绩”条款,资格性评审不合格。
******有限公司所提供的业绩中无验收资料。投标报价文件(投标函除外)无造价人员签字并盖专用章,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2项的“类似项目业绩”和第2.1.1项的“投标报价文件签字盖章”条款,资格性评审不合格。
******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审计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提供的2020-2021年审计报告中审计会计师盖的不是执业印章,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2项的“财务状况”条款,资格性评审不合格。
******有限公司审计报告无审计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2项的“财务状况”条款,资格性评审不合格。
******有限公司所提供的业绩中验收资料或项目规模不符合要求,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2项的“类似项目业绩”条款和答疑纪要问题三回复,资格性评审不合格。
******有限公司所提供的业绩中项目规模不符合要求,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2项的“类似项目业绩”条款和答疑纪要问题三回复,资格性评审不合格。
******有限公司所提供的业绩中项技术负责人未提供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目规模不符合要求,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2项的“项目经理资格”条款,资格性评审不合格。
******有限责任公司未提供项目经理投标前7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6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2项的“资质等级”条款,资格性评审不合格。
************管理局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蚌公资罚决【2023】10号,处罚事实“禹会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40MW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编号:BB2023SQGCZ0411)”项目于2023年4月27日开评标,该公司在参与该项目投标过程中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弄虚作假。
3、对评标(评审)结果质疑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在截止日期后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永安市
联系方式:彭先生******6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
联系方式:于婧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婧
电 话: 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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